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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修正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乳品及粉狀嬰兒配方食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版次更新為3.1版,請查照辦理

    公告修正《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乳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及《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粉狀嬰兒配方食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版次更新為3.1版,請查照辦理。

    說明

    • 修正機關: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 修正依據:《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制修訂作業辦法》。
    • 《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乳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及《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粉狀嬰兒配方食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3.1版載於本會網頁(https://www.tqf.org.tw),路徑:本會官網∕TQF專區∕驗證規章∕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產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3.1版。
    • 旨揭文件自2021年11月17日起生效,請相關單位查照辦理。
    • 如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得以下列聯絡方式陳述或洽詢:
    1. 填寫聯絡表單至本會服務信箱:service0@tqf.org.tw,表單下載路徑:TQF專區/常見Q&A/其他問題/TQF驗證方案意見/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服務申請表
    2. 電話:02-2393-1318 分機304 林高級專員

    食協字第11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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