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及飲料製造業:
(1)凡認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簡稱TQF方案)之業者,得申請加入,為本會團體會員。
(2)凡具有工廠登記文件,並符合TQF方案資格之業者,為本會當然團體會員;
2.原物料供應業:
凡供應食品原料及物料之業者,得加入團體會員;
3.通路及零售業:
凡從事食品之批發、零售、經紀及代理之業者,得加入團體會員;
4.消費者團體:
凡以保護消費者為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得加入團體會員;
5.學研團體:
凡以學術研究或提供檢驗服務為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得加入團體會員;
6.其他未歸屬上列團體,經理事會通過者,得加入團體會員。
加入本會團體會員者,皆需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或已取得台灣優良食品(TQF)產品驗證之食品製造業者,並繳納入會費;團體會員應推派一人為會員代表參與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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