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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2版

    主旨:公告《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2版。

    依據:《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制修訂作業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

    二、修正依據:110年第九屆第五次技術委員會決議及草案預告期之意見。

    三、《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2版內容載於本會網頁,路徑:本會官網/TQF專區/驗證規章/《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2版

    四、旨揭文件自公告日2021年06月05日起生效。

    1. 新申請之食品工廠及驗證產線應於公告日起以本版本進行申請。
    2. 已通過驗證之食品工廠,得於本版公告後緩衝期6個月內自行評估追蹤管理使用之版本,緩衝期結束後追蹤管理全面以本版本實施。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得以下列聯絡方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1. 填寫聯絡表單寄送至本會服務信箱 service0@tqf.org.tw
    2. 電話:02-2393-1318 分機302 吳專員

     

    食協字第1100410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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