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食協字第1080117號
主旨:公告『食品工廠變更驗證層階之要求』、修正『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產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2.1版』,自即日生效。
依據:「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
公告事項:
- 依據108年4月2日第九屆第二次技術委員會決議公告。
- 『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0版』已於107年3月1日正式發行,因『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2.0版』有第一及第二層階,為使有驗證層階轉換需求之驗證廠商有所依循,在此公告『食品工廠變更驗證層階之要求』。
- 另,為因應衛生福利部相關衛生法規之修訂、適時更新技術規範供驗證廠商及驗證機構有所依循,本會依據相關法規修正並公告『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產品檢驗項目規格及標準2.1版』。
- 上述文件皆自即日生效,相關內容請至本會官網(http://www.tqf.org.tw)之「TQF專區>驗證規章」自行下載。
檔案下載:
食協字第1080117號
『食品工廠變更驗證層階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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